| 编号: | 2011122311385 |
| 姓名: | 毛福建 |
| 反映类型: | 旅游投诉 |
| 标题: | 旅游投诉 |
| 反映内容: | 本人现役军人,10月28日到贵景区旅游,一行8人,除本人外其他都是地方人员,一看有军人免费待遇,其他人购票进山,我出示证件后,一位工作人员说我的证是假的,就因为没有填写几级士官,然后把我的证交给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,编号0002号吧,他看了也说我的证是假的!还让我出示军人保障卡,我说我没有。(回来后我才知道对于我们这还有两年就转业的就没有给我们办),当时我那个气啊,我当了十多年的兵他说是假的就是假的啊?由于我的其他证件都在车上,都在朱家尖码头停车场。请问这个时候还能怎么证明啊,最后还是买票进山的。(我们一行的都已经进去啦)说实话我真想找你们领导投诉,由于人生地不熟,我们一行还有其他事,所以回来通过多方面投诉都没得到答复,今天看到你们的官网这才想起这事,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! |
| 交办意见: | 毛福建先生: 您好! 12月23日您在普陀山网站“旅游投诉”上反映《旅游投诉》的信件已转我委,经调查,回复如下: 2011年10月28日,您一行8人来山游玩,您要求免费进山,工作人员请您能出示符合门票优惠政策的相关证件,您出示了一本士兵证,但证件内容均手写,按部队规定应打印,由于您着便装,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了核对,发现证件不规范,交门票中心徐副主任(002号)和辅警进一步认定,确认:一是该证件有效期不符规定,该证从照片上显示是三级士官,但在证件却无三级士官的职务、军衔、具体日期等信息;二是有效期6年(2010年—2016年),按部队规定三级士官有效期为3年,6年有效期不符规定;三是经您本人表述是四级士官,这与证件不符;四是工作人员根据证件不规范现象,对您进行解释,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请您出示军人保障卡核实,但您回答没有军人保障卡。 根据门票优惠政策相关规定,所以拒绝您免票进山。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完全符合规定,并无不妥之处,请您谅解。 |
| 承办单位: | 委法制办 |
| 反映时间: | 2011-12-23 |
| 反馈时间: | 2011-12-2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