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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审批事项
1、车辆进山
审批程序:单位申请并提供资料;委办公室收文;委综管处提出意见;更新由主管委
长批准;新增由委办公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同意。
时限:新增12个工作日;更新7个工作日;临时进山5个工作日;
2、临时占道许可
审批程序:单位或个从申请;填写占道审批表;现场勘查提出意见;中队同意;报大
队同意;制作临时占道许可证。
时限:4个工作日。
受理部门:城监大队。
联系电话:6091669
3、杂项工程建设
审批程序:单位或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;填写申请表;现场踏勘提出意见;按范
围提交处长或分管主任批准。
时限:8个工作日。
受理部门:委规划处。
联系电话:6091201
4、建筑设计方案
审批程序:单位或个人申请并提交设计方案;规划部门选择若干方案修改后,提交专
家小组审定(普通项目由规划入审定)。
时限:9个工作日。
受理部门:委规划处。
联系电话:6091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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